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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雄烈忠国 (第2/2页)
旅,戎马半生,为宋廷与金军激战不下数百回,胜绩数不胜数,周大人既懂法,那就不妨论一论,仅因一次援助不力,就以‘莫须有’之名赐死一员大将,是否有失公允呢?” 周胤绪闻言,静默了片刻,随后,他站起身,朝彭平康行了半礼,“彭大人之忠国,我远不及也。” —————— —————— 1《宋史》的《高宗本纪》中对于淮西之战中岳飞表现的描写 《宋史》初,金之入寇也,上命飞以兵来援。 飞念前此每胜,复被诏还,乃以乏粮为词。 最后上御札付飞云“社稷存亡,在卿此举!” 飞奉诏移兵三十里而止。 及濠州已破,飞始以兵至舒、蕲境上,故张俊与秦桧皆恨之。 2“宋高宗以柘皋之捷为名论功行赏并罢三大将兵权” 《宋史》初,张浚在相位,以诸大将久握重兵难制,欲渐取其兵属督府,而以儒臣将之。 会淮西军叛,浚坐谪去。 赵鼎继相,王庶在枢府,复议用偏裨以分其势。 张浚觉之,然亦终不能得其柄。 至是,同献计于秦桧,请皆除枢府而罢其兵权。 桧纳之,乃密奏于上。 以柘皋之捷召韩世忠、张俊、岳飞并赴行在论功行赏。 壬辰,太保京东淮东宜抚处置使英国公韩世忠、少师淮南西路宣抚使济国公张俊并为枢密使,少保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岳飞为枢密副使,并宣押赴本院治事。 3“韩世忠与岳飞形状骄横” 《宋史》世忠既拜,乃制一字巾,入都堂则裹之,出则以亲兵自卫,桧颇不喜。 飞披襟作雍容状,桧亦忌之。 4“张俊首纳所统兵” 《宋史》乙未,枢密使张俊言“臣已到院治事。见管军马,伏望拨入御前使唤。” 时俊与秦桧意合,故力赞议和。 且觉朝廷欲罢兵权,即首纳所统兵。 上从其请,复诏范同入对,命林待聘草诏书奖谕。 上谓韩世忠、张俊、岳飞曰“朕昔付卿等以一路宣抚之权尚小,今付卿等以枢府本兵之权甚大。卿等宜各为一心,勿分彼此,则兵力全而莫之能御。顾如乌珠,何足扫除乎!” 礼部侍郎郑刚中言于秦桧曰“前日所共忧者,一旦变为安平之道。” 因为桧陈善后之策凡七事。 5“韩世忠力陈秦桧误国无果,力求闲退” 《宋史》国书但使之敛兵,徐议余事。 癸巳,枢密使韩世忠罢,充醴泉观使,进封福国公。 世忠既不以和议为然,由是为秦桧所抑,至是,魏良臣等复行,世忠乃谏,以为中原士民迫不得已沦于敌国,其间豪杰,莫不延颈以俟吊伐。 若自此与和,日月侵寻,人情销弱,国势委靡,谁复振之 又再上章力陈秦桧误国,词意剀切,桧由是深怨世忠,言者因奏其罪。 上留章不出。 世忠又惧桧阴谋,乃力求闲退,遂有是命。 世忠自此杜门谢客,绝口不言兵,时跨驴携酒,从一二童奴游西湖以自乐,平时将佐亦罕见其面云。 6这章里面关于岳飞部分的说明 首先,史书对帝王本纪的撰写,一向是比较“双标”的,史官都会为帝王的举措“讳恶”,因此《宋史》之《高宗本纪》中的“三大将”看上去有些一言难尽,但是如果看他们各自的传记,他们也是非常出色的,只是《高宗本纪》这部分的主角是宋高宗,描写的重点是宋高宗对各人的态度及事务处理上。 其次,韩世忠力陈秦桧误国无果后,力求闲退,其实是在岳飞父子下大理狱之后。 第三,我个人认为,宋金议和跟宋高宗与秦桧卖不卖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根本原因就是两国的国情都支持不了这么长时间与大规模的战争消耗。 《高宗本纪》中,在淮西之战的描述前,有这么一段 “乙巳,知邵武军王洋乞乡村之人,无问贫富,凡孕妇五月,即经保申县,专委县丞注籍,其夫免杂色差役一年;候生子日,无问男女,第三等已下给义仓米一斛,县丞月给食钱十千。 上览奏曰‘愚民无知,迫于贫困不能育,故生子而杀之。官给钱物,使之有以育,则不忍杀矣。朕为父母,但欲民蕃衍,岂惜小费也!’ 乃诏户部措置。” 这段是讲宋高宗时期的“生子不举”现象以及宋高宗促进生育的保障措施,这段之后紧接着的,就是对淮西之战描写。 这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长时间的宋金对峙与战争,导致宋朝的民力已经几乎接近耗竭了,直至淮西之战前,宋廷对民间征收的重税,已经逼得老百姓宁愿“杀子”都不愿意再缴纳人头税了。同时,三大将不合,各军将帅互相排挤,嫉贤妒能,武将跋扈,在这样的情况下,宋高宗才重用秦桧这种主和的“奸邪”,夺了武将的兵权,进行整军。 最后,《宋史》对岳飞案的评价是,“天下冤之”,是一桩毋庸置疑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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